平陆县果业发展中心品种改优实施方案

为深入实施“特”“优”战略,进一步发挥新品种优势、持续激发产业发展活力,稳步实现农民增收、产业增效,经全面市场调研、科学分析研判和充分试栽实验,并结合我县果业生产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具体要求:
1、土地平整、交通便利、灌溉条件优越、相对集中连片;沿山、中垣、沿河区域选择适宜水果品种栽植。
2、根据区域气候条件,做到适种适栽。在海拔800米以上的沿山一带,以响富、烟富系列等新优品种为主;在海拔500-800米的中垣一带,以维纳斯黄金、名月、土岐、秦阳、玉露香梨等新优品种为主;在海拔500米以下的沿河一带,以不同成熟期的黄肉桃系列、蟠桃系列、葡萄、猕猴桃等新优品种为主。
二、栽植条件
1、建园标准:新栽果园、梨园采用宽行密株7m×2.5m的行株距栽植,每亩栽45株(包括预备苗);改接园必须进行间伐,亩留株数不得超过30株;新栽桃园采用5m×2m的行株距栽植。
2、土壤改良:施足底肥(新栽园预留1.2米栽植带、改接园全园)深翻80公分以上进行土壤改良。
三、新栽果园补助办法。
1、对按要求新栽优系苹果、梨30亩以下果园,免费提供苗木,每亩补贴1吨有机肥。
对新栽30-100亩的苹果、梨新品种园,免费提供苗木,每亩补贴1.5吨有机肥,并优先给予项目申报及扶持。
2、对新栽30-100亩桃的新品种园,苗木自采,每亩补贴1吨有机肥,并优先给予项目申报及扶持,低于30亩的零星栽植户不享受补助。
四、改接果园补助办法
1、对改接苹果新优品种30亩以下的,免费提供接穗,每亩补贴1.5吨有机肥;
2、对改接苹果新优品种30亩以上的,免费提供接穗,每亩补贴1.5吨有机肥,并优先给予项目申报及扶持。
五、保障措施
1、苗木供应:苹果新品种苗木由平陆县果业发展中心统一调购,并与栽植户签订苗木管护协议书,村委负责监管。
2、统计上报:新栽苗木及改接面积以村为单位统计,报给乡镇,各乡镇汇总上报果业发展中心。
3、注意事项:对栽植后,管护不当导致苗木成活率低或私自损毁苗木的农户,需要照价赔偿,且今后不再享受果业方面相应的惠农政策。
4、由平陆县果业发展中心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平陆县果业发展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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